康宝莱(中国)直销员培训及考试方案
一、直销员的培训和管理
1.原则:
直销员业务培训活动将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进行;
直销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发直销员证;
直销员培训、管理及直销员证的发放。
2.所有直销培训活动均由公司举办,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直销培训活动;
3.直销培训将在本公司获准直销的省(市),且设有直销服务网点的地区内符合消防、治安、卫生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共场所进行,公司将不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举办直销培训活动;
4.公司将设有专门负责直销员培训和销售管理的专业人员,向直销员提供培训;
5.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直销风险揭示、直销员道德规范、以及营销方面的知识等;
6.公司将建立严谨的培训管理体系,对培训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合法;
7.对于规模较大的培训,公司将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培训有序进行;
8.为直销员提供的所有培训和考试均为免费;
9.通过公司组织的直销业务考试的人员将获得公司发放的直销员证,并与公司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
10.未通过直销业务考试并获得直销员证的人员不得开展直销活动;
11.公司将在发放直销员证后一个月内将取得直销证的人员名单通过公司直销信息披露网站向社会公布;
12.直销员与公司解除推销合同时应同时交还《直销员证》,公司应在系统信息中作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信息披露网站中公布;
13.如直销员遗失《直销员证》,应迅速通知公司,公司将补发新的《直销员证》,并将遗失情况在信息披露网站中公布。
二、直销培训员管理制度
任职条件:为直销员提供培训的授课人员均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3.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4.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持有直销培训员证,并已经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6.非境外人员。
三、直销培训员证的发放及管理
1.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公司员工,可向公司递交相关材料,包括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学历证明及法律要求提交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公司将会向符合前款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在每月15日前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通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备案;
3.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
4.直销培训员只能接受公司的指派进行培训;
5.直销培训员不再担任培训员职务时应同时交还《直销培训员证》,公司应在系统信息中作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信息披露网站中公布;
6.如直销培训员遗失《直销培训员证》,应迅速通知公司,公司将补发新的《直销培训员证》,并将遗失情况在信息披露网站中公布。
四、直销培训和考试情况报备及资料保存
1.公司将在直销培训和考试举办之前7日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具体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在本公司中文网站上公布;
2.公司将对每期直销培训讲授内容进行录音,相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3年;
3.公司将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举办的直销培训情况向公司所在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工商部门报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上一年度举办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的名称)。